公司注销步骤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公司注销程序之**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二)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相应账户注销:
1、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费用,然后注销公司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例如生产。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简易注销适用的情况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公司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材料有哪些 ?
公司申请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公司可以进入申请程序进行注销。清算后和注销之前,公司应发布并准备以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的“备案确认申请书”。
3.*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依照公**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大会的决议书,股份公司应提交股东大会的决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是自然人的,应当由股东本人签名,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由具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确认,或者由股东大会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投资者或投资者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注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被公司注册机关依法撤销公司注册的,公司注册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公司成立登记的决定。
4.经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带有注销公告的报纸样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