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有哪些好处?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2、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可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3、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
4、是合法的一种手段。
5、有利于裁员(特别是大批量裁员)的风险,一旦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人力资源使用数量上的裁减。
6、有利于或防范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风险。
7、有利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职能的变化,专业的劳动**监督有助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
8、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
劳务派遣有何优势?
(一)它重视派遣员工的培训工作,在提升员工职业技能的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就业平台降人才资源合理分配。
(二)它能保证派遣员工的收入水平以及合法权益,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劳动保护的风险。
(三)节省了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比如场地租金、广告宣传等。
(四)用人单位也能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增减员工,从繁杂的劳动**事务中解脱出来。
如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1明确保险福利、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这些新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2明确三种岗位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暂行规定》对“三性”中的“辅助性”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3明确不能**过用工总量的10%
《暂行规定》*四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4明确职业病责任主体
《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5明确遏制“假外包、真派遣”现象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为什么有些公司要用劳务派遣?
,单位管理模式简化。
这一点永远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直接原因。让专业的更专业,用人单位潜心研究经营,这肯定是是流行的方式。很多人发现了,一些好单位在找用职工的时候,都是委托一些劳务派遣公司来招。用人单位只需要招用职工的基本条件,不需要再考虑其他问题,只需要在面试的时候,参与一下即可。剩下的自然由劳务派遣公司做好。不管是工资、保险、公积金,只要你提出你的预算,劳务派遣公司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情况给你设置出一个合适的方案。当然,劳务派遣公司也是要挣钱的,所以很*站到职工的对立面。
*二,形成人为的等级,提升工作竞争力。
等级观念,说实话确实已经深刻到所有人的骨子中。劳务派遣用工只能算是单位的临时工,各项工资待遇都不如正式职工。一些公司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奖励,就是将其转化为正式职工。这算是人职业发展的一种方式。有一些公司看来,《劳动法》规定的长六个月的试用期,并不够考验职工的本性,因此可能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延长这一“试用期”。
*三,一些法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行为,确实能够切割一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比如我们常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时的经济补偿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职工非因病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等等各种劳动**待遇。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讲,只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再安排到新的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待遇。所以说,劳务派遣这种方式确实未来会越来越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