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如何转成小规模?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一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即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过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过80万元规定标准,在2018年4月30日前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税务资料,在2018年4月30日前已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二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过500万元,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意:允许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不符合此条件的规定,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一般纳税人指的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目前的标准是企业一年增值税销售额,这里是包括了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过50万,或者年应税销售额**过80万。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税务主管部门是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允许转回为小规模纳税人,假如企业转回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话,是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因为在会计处理上,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是:
一、认定条件不同
1、主要从事生产或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账务处理不同
1、在购买产品时,对于开具的增值税处理存在不同。
2、销售商品时,采用的税率不同。
三、税收管理规定不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四、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此我们在公司注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的。
一般纳税人公司怎么做税收筹划?
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节税筹划策略:
(一)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二)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四)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五)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六)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七)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八)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九)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十)以物换物;